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(nèi)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。對受理的事實清楚、權(quán)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,應當在15日內(nèi)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。
需要指出的是,工傷認定時限的起算時間為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即申請人按規(guī)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請材料之日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,應從材料補齊之日起開始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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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來源: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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